当前位置:看书谷>其他类型>让你道歉不听,上了法庭哭什么?> 第86章 你让我不爽,那你也别想顺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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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6章 你让我不爽,那你也别想顺心(1 / 2)

前面已经提到过了。

法律援助律师基本分为两种。

一种是执业律师,平时在各律所职业,接案子,但有时候也会按照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的要求,给指定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,又或者,自愿做法律援助。

比如上个案子里,张伟就是受到法院的邀请给那些诽谤案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。

还有一种就是司法局的工作人员,业务水平或许无法跟执业律师比,但提供法律援助还是没问题的。

但不管是那种法援律师,都有一个共同点,那就是不收钱。

而不收钱,就意味着......在用心程度上,很难保证。

这也是人之常情。

同样是工作,有钱拿和义务劳动,那感受能一样么?

更别提,如果是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的话,本身能力就有限,即便是想尽职尽责,也很难发挥足够的作用。

总而言之一句话。

法律援助律师基本上是比不过常规执业律师的。

因此,几乎没有人会选择法援律师,除非没钱。

是的,法律援助服务,本身就是主要面向经济条件有限的被告人,他们请不起律师,或者舍不得掏钱请律师,那么就能申请法律援助。

但凡自己有钱,谁会请不花钱的来啊?

马春香显然就是舍不得给小叔子赵瑞武花钱,所以就只是给自己和赵瑞文请了律师,至于赵瑞武,她打算给他申请法律援助。

不要钱的那种。

对于马春香的这点小心思,张伟看破不说破。

反正跟他也没啥关系。

他只需要为自己的当事人负责就行。

至于赵瑞武......

说白了,他是死是活的,跟张伟有什么关系?

张伟自然也不会在这件事儿上多嘴。

不过给赵瑞文推荐一个律师,倒是没问题。

这相当于给同事介绍案子。

今天你给同事介绍案子,明天同事就可能给你介绍案子。

礼尚往来,人情世故。

......

另一边。

林北本来挺开心的,案子这么快就到了法院,而且法院排期开庭也很快。

可还没等他高兴起来,房东的消息到了。

“林北!你不是说很快就搬吗?现在搬走了没啊?”

看到房东这充满了质问,甚至是埋怨的口吻,林北眉头微皱,心里很不爽。

本来吧,其实林北对这个房东印象挺好的。

之前接触下来,也没有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儿。

可林北怎么都没想到,这眼瞅着就要搬走退租了,房东非要整点幺蛾子让人不爽。

林北这人,很简单。

你对我好,我就对你好。

但你让我不爽了,那不好意思,我也不可能让你顺心如意。

林北原来计划的是,搬走就把房子腾出来给房东,让房东自己去再找下一个租客。

至于没住完的那十来天房租,林北肯定也是不要了,而且正常来说你提前退租,剩余房租也不会给你退。

但是现在,

林北改变主意了。

他丫的!

你不是着急得好像火烧屁股一样,老子前一天跟你提前打招呼,你第二天一大清早就带人上门看房?

这么急?

行,那你干着急去吧。

林北已经决定,一直住到这个月房租到期再退房!

反正在租期内,林北是付了钱的,不住白不住。

......

思绪闪过,

林北迅速打字回复道:“我还没搬完呢,再过十来天的吧。”

房东的回复很快过来:“啊?上次你不是说一两天就搬吗?怎么还没搬完?而且还要十来天?林北你是不是在耍我?”

林北嘴角微掀。

心想,你猜对了,可惜没奖励。

打字回复道:“这不计划赶不上变化么,反正我这租期还有十三天吧,我肯定能在租期到期前搬走的。”

房东发来一段语音,明显听得出来,他很不高兴,很不耐烦:“你这不行啊你这,你得赶紧搬走,明天之前搬走!”

林北:“不是,这凭啥啊?我租期还没到呢,我还有十三天的租期,这是花了钱的。”

房东:“我管你这那的,你上次说好了一两天搬,这都几天了?我对你够宽限的了,你别蹬鼻子上脸!我这便租房信息都挂出去了,这几天陆续会有人来看房,你一直赖着不搬走,你这不是耽误事儿么!”

林北:“你要租房没问题,但你得等我租期结束吧?现在还在我租期内,你凭什么赶我走?”

房东:“就凭这房子是我的!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!现在我要求你明天之前搬出去!”

林北:“你要非让我搬也可以,如果是明天搬的话,那也就是说剩余租期11天,我给你抹个零,算10天好了,你把这10天的房租退给我,我肯定在明天之前搬出去。”

房东:“是你要提前退租的,你出去问问去,谁家提前退租还给你退房租?而且上次你不也说了,剩下的租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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