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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点点灯火(1 / 3)

2009年8月3日,北京,三里屯。

林默坐在灯火文化那间刚收拾乾净的办公室里,盯著窗台那三盆半死不活的多肉发呆。

陈芷希说这是她入行那年买的,跟了她六年,死过三回,每次都能苟活下来。她把它们当公司的吉祥物。

林默觉得这吉祥物的寓意还挺贴切——

看起来快不行了,但总能喘上那口气。

陈芷希推门进来,手里端著一杯咖啡。她今天难得把那件洗到发白的卫衣换了,穿了件藏青色的开衫,整个人看起来终於像个ceo了。

“发什么呆?”她把咖啡放在林默手边。

“在想咱们公司到底要做什么。”

“影视製作,综艺开发,版权运营。”陈芷希掰著手指头,“这不是已经定了吗?”

“艺人经纪呢?”

陈芷希愣了一下。

“你想做艺人经纪?”

“不想。”林默摇头,“艺人经纪太累了,要伺候人,要撕资源,要处理粉丝舆情,还要防著艺人红了就跑。”

他顿了顿。

“但我觉得可以留一个口子。”

陈芷希把椅子拉过来,坐下。

“说清楚。”

“公司不直接签艺人,也不做经纪业务。”林默说,“但如果將来有成名的艺人有自己的工作室,想找个靠谱的公司掛靠,我们可以提供財务、法务、项目资源支持,走分成模式。”

陈芷希飞快地思考。

“那新人呢?”

“新人可以由我们的合作工作室来带。”林默说,“我们发现有潜力的新人,推荐给合適的工作室。我们不直接当妈,但当桥樑。”

陈芷希看了他几秒。

“你这是想当行业的基础设施。”

“差不多。”

“行,我记下来了。”陈芷希从桌上捞起那个跟了她六年的黑皮笔记本,刷刷写下几行字,“有具体目標吗?”

林默脑海里闪过一些名字。

有些在未来会大红大紫。

有些在未来会塌得地基都不剩。

他知道哪些人能走多远。

但现在还不是说的时候。

“现在没有。”他说,“以后会有的。”

2009年8月4日,bj,国家版权局。

林默在受理窗口排了四十分钟的队。

前面是一个註册手机外观专利的中年大叔,正跟工作人员据理力爭,声称自己设计的翻盖造型比诺基亚更符合人体工学,应该被国家列为重点扶持项目。

林默站在后面,面无表情地听完大叔从人体工学吵到民族工业,再从民族工业吵到金融危机。

终於轮到他了。

他把厚厚一摞材料推进窗口。

“您好,综艺节目模式版权登记,三个。”

工作人员是个戴眼镜的小姑娘,低头翻了翻材料。

“《好声音》《我是歌手》《蒙面歌王》”她抬起头,“这都是您原创的?”

“是的。”

小姑娘多看了他一眼。

林默面不改色。

半小时后,他拿著三份受理回执走出大厅。

八月的bj阳光刺眼。他把回执举起来对著天光看了看,三张纸薄得能透出背后的云。

他想起前世这些节目动輒几亿的版权费、冠名费,想起韩国sbs、bc,想起荷兰talpa。

现在这些都在他手里了。

林默把回执小心地折好,放进背包內层。

2009年8月5日,北京,三里屯。

林默把三份受理回执的复印件钉在陈芷希的办公桌前。

陈芷希看了一眼,没说话,继续低头看文件。

林默在她对面坐下。

“有个事,我得认真跟你说一下。”

陈芷希抬起头。

“税务。”

林默把这两个字说得很重。

“灯火文化从第一天开始,每一分钱的帐都要做清楚。”他看著她,一字一顿,“该交的税一分不能少,不该省的流程一步不能省。我们寧可少赚钱,也不能在税务上出任何问题。”

陈芷希愣了一下。

她原本以为他要说电影预算、综艺进度、公司架构。

没想到是说这个。

“你怎么突然”她顿了顿,“有人跟你说了什么?”

“没有。”林默说,“我只是觉得,这件事比任何项目都重要。”

陈芷希看著他,沉默了几秒。

“你说得对。”她放下笔,“圈里每年都有公司死在这上面。有些甚至是很大很大的公司,很有名的人。”

“所以我希望灯火文化永远不要成为那种公司。”

“我知道了。”

她打开电脑,新建了一个文档。

林默看著她敲下第一行字,没有再说什么。

有些话,他只能写在那本永远不会被外人看到的日记里。

2009年8月6日,北京,三里屯。

《人在囧途》的剧本定稿了。

陈芷希把最后一页看完,合上文件夹。

“可以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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